闵行婚姻诉讼律师

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5921219899
结婚知识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

结婚登记后,一方不愿同居怎么办

2018年3月1日  闵行婚姻诉讼律师   http://www.wyhslaw.com/
   

  咨询:小张与家乡农村一女青年登记结婚后,由于特殊原因一直没有办结婚仪式。后来因情况发生变化,小张要求与女方解除婚姻关系,而女方不同意。最近,女方来探亲,小张坚决拒绝与女方同居。这件事如何处理?


  律师答: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的精神,男女双方已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,并领得了结婚证书,小张与那位女青年就确立了夫妻关系。登记后双方何时同居,是否同居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。结婚登记后,如果双方都不愿意同居,即可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,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,双方确系自愿离婚且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,就可办理离婚登记,并发给离婚证。如果一方不愿同居提出离婚,另一方坚决不愿离婚,则要诉请人民法院处理。


文章来源:闵行婚姻诉讼律师

律师:吴宇 [上海]

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

联系电话:15921219899
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wyhslaw.com/news/view.asp?id=907513611511 [复制链接]
Copyright@2024

闵行婚姻诉讼律师

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大律师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