闵行婚姻诉讼律师

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5921219899
离婚协议书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

离婚协议书的作用

2017年12月13日  闵行婚姻诉讼律师   http://www.wyhslaw.com/
离婚协议书的作用认识误区:离婚协议书一签谁想反悔都不行? 
  很多当事人认为,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,对方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的承诺便不能反悔,其实不然。 

  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。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通过法院离婚。也就是说,即便签订好离婚协议,在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前,只要有一方反悔,协议就不生效。如果一方拿着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,法官审判时,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判决。

  律师指点:

  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都愿意去登记离婚时有重大作用,但即使协议不成需要离婚诉讼,亦可作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,或说明现有财产状况的重要证据。
.


文章来源:闵行婚姻诉讼律师

律师:吴宇 [上海]

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

联系电话:15921219899
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wyhslaw.com/news/view.asp?id=901191170244 [复制链接]
Copyright@2024

闵行婚姻诉讼律师

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大律师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