闵行婚姻诉讼律师
全国统一服务热线
15921219899
首页
律师介绍
专长领域
婚姻动态
夫妻债务
离婚赔偿
离婚协议书
法律咨询
联系方式
律师文集
婚姻动态
夫妻债务
离婚赔偿
离婚协议书
协议离婚
婚姻法规
重婚犯罪
同居纠纷
结婚知识
最新文章
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咨询活
我区召开进口博览会服务保
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新
浦东正式推出“找茬”闭环
世博地区搭建央地融合党建
新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
浦东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
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
夫妻债务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律师文集
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,法院应当支持吗?
2018年4月11日
闵行婚姻诉讼律师
http://www.wyhslaw.com/
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。
文章来源:
闵行婚姻诉讼律师
律师:
吴宇
[上海]
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
联系电话:15921219899
转载请注明出处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wyhslaw.com/news/view.asp?id=911511789783
[复制链接]
访问律师网站
手机微站
最新文章
陆家嘴论坛6月14日至15日举行
父母生前的哪些债务应当由子女偿还
赖债离婚的案例分析
恋爱期间借款婚后照样要还
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?
相关文章
首页
-
关于我们
-
专长领域
-
律师文集
-
相册影集
-
案件委托
-
人才招聘
-
法律咨询
-
联系方式
-
友情链接
-
网站地图
-
Copyright@2024
闵行婚姻诉讼律师
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大律师网